导读:记者昨日(4月6日)从工信部获悉,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已于日前印发。《规划》提出到2015年,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,形成10个以上产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城市,培育2到3个产业收入超5千亿元的产业集聚区。
记者昨日(4月6日)从工信部获悉,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已于日前印发。《规划》提出到2015年,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,形成10个以上产业收入超千亿元的城市,培育2到3个产业收入超5千亿元的产业集聚区。
软件产业面临发展机遇
工信部指出,“十二五”时期,是全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型的关键时期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加快融合,云计算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网等蓬勃发展,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,将培育众多新的产业增长点。
《规划》提出,“十二五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,为后发国家实现追赶和跨越带来更多机会。
但是与此同时,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面临着外部竞争和自我提升的双重压力。国外大企业凭借雄厚的技术、资本和人才优势,加快技术创新、业务转型和产业整合,不断强化技术领先优势,力图继续占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链的高端环节。我国软件企业由于规模不大、创新能力不强、高端和领军人才不足,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,无法满足国内市场需求。
同时,长期以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价值被低估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观,企业竞争行为需进一步规范,国内市场在地域和行业上相对分散,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。
为此,《规划》要求,“十二五”时期,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,产业的整体质量效益得到全面提升,创新能力显著增强,应用水平明显提高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。
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
《规划》要求,到2015年,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,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%,年均增长24.5%以上,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。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.5万亿元,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%,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。
历史数据显示,2010年,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达到1.36万亿元。因此,4万亿的目标意味着,“十二五”软件行业的收入规模将增长194%。
《规划》还要求,到2015年,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,产生3到5个千亿级企业。
为实现以上目标,工信部人士表示,将梳理重点细分行业,确定每个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,以与世界级企业同台竞技为目标,准确定位,找出差距,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目标。同时,综合运用政策、规划、标准、资金、项目和行业管理等手段措施,全方位、多角度持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。
国金证券认为,从国际IT标杆企业的发展路径角度来看,软件行业并购重组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。软件行业在相关政策鼓励下,势必掀起“并购重组”波澜。